教育制度
教育制度概述*
教育制度的含义
- 广义:指国民教育制度,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其国民教育几亩地,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有关的规章制度
- 狭义:指学校教育制度,简称学制,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,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、任务、目的、入学条件、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
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
- 前制度化教育
- 制度化教育:主要指正规教育,即具体有层次结构的、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
- 非制度化教育:教育不赢再限于学校围墙之内
教育制度的影响因素(建立学制的依据)*
- 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
- 社会政治经济制度
- 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
- 本国学制的历史发展和外国学制的影响
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学制的发展历程
现代学制最早出现在欧洲
- 双轨制
- 一轨是为资产阶级子女设立的自上而下的,从大学到中学,具有较强的学术性
- 一轨是为劳动人民子女设立的,从小学到中等职业学校,是为培养劳动者服务的
- 英国、法国、联邦德国是典型的双轨制代表
- 单轨制
- 分支制
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
旧中国的学制
- 壬寅学制:《钦定学堂章程》,1902,清政府,以日本学制为蓝本,只颁布未实行
- 癸卯学制:《奏定学堂章程》,1904,清政府,主要继承了日本的学制,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,反映了“中学为体,西学为用”的思想
- 壬子癸丑学制:1912-1913,南京临时政府,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,废除读经,充实了自然科学的内容,并将学堂改为学校
- 壬戌学制:又称新学制、六三三学制,1922年,北洋政府,以美国学制为蓝本,小学六年、初中三年、高中三年,1928年国民政府做了些修改,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
新中国的学制改革
- 1951年颁布新学制:《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》
- 1958年的学制改革:《关羽教育工作的指示》
- 1985年颁布《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》: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,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
- 1993年颁布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》
- 1996年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:规定我国实行学前教育、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;实行九年义务教育
- 1999年颁布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
- 2001年颁布《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》
- 2004年颁布《2003-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》
- 2006年颁布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
- 义务教育学制主要有六三制、五四制以及不划分两个阶段的九年一贯制
- 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教育(五+三)
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
- 我国当前学校教育制度
- 层次结构:学前教育(幼儿教育)、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高等教育
- 类别结构:基础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高等教育、成人教育、特殊教育
- 学制类型:从单轨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
- 我国当前学制改革的发展任务
- 积极发展学前教务,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
-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,重点推进均衡发展
-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
- 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
-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
- 发展继续教育,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
-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,完善特殊教育体系,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
义务教育制度
- 义务教育的概念:是指依据法律规定,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,国家、社会、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
- 义务教育的特点
- 强制性(或义务性)
- 普及性(或统一性)
- 免费性(或公益性)
- 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
- 1986年《教育法》规定
- 2006年《义务教育法》
-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普及义务教育的国家,1763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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